谷城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谷土资告字[2013]72号
经谷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谷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13)72 |
宗地面积 |
42107.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城关镇东升社区、后湖社区(北辰大道以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3.5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 |
(米) |
建筑密度 |
≤35(%) |
投资强度 |
63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100万元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利用 |
起始价 |
445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备 注 |
该宗为商业、居住用地,根据县规划局2/8的比例确定分摊面积为:商业用地8421.48㎡、居住用地33685.92㎡,出让年限其中:商业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竞买条件的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家金融部门出具的人民币不少于3000万元(同一帐号)的资金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6日至2013年11月19日,到谷城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或湖北正大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6日至2013年11月19日,到谷城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谷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1月20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11月21日15时在武汉欢乐谷欢乐大道玛雅海滩酒店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总体布局、配套建设必须满足城市规划具体要求。该地块内有架空高压供电线路,每组导线中心线向外两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此区域宽度为:10千伏不小于10米;35千伏不小于20米;110千伏不小于25米;220千伏不小于40米;在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物,地块内的建筑必须符合《襄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各项法规、规章、规范、规定中关于架空高压供电线路保护区的要求,并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与相关主管部门联系、自行协商解决。
2、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包含耕地占用税、契税、拍卖佣金和土地登记费等,由此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出让地块内的埋藏物、管道由竞得人按规定与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协商解决。
3、本次拍卖会由我局委托湖北正大拍卖有限公司举办,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土地时须交纳履约保证金72万元,竞得后按约定结算佣金。(履约保证金银行帐户:开户单位:湖北正大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襄阳市谷城支行 帐号:42001647108053004081 电话:13908673025)
4、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两年后未使用作为闲置土地无偿收回。
八、联系方式与保证金银行帐户
联系电话:0710—7243506 15570610988
开户单位:谷城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谷城建行营业部
帐 号:42001647108050001580
谷城县国土资源局 湖北正大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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