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孝土出让告字[2013]13号
经孝感市人民政府批准,孝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湖北中盛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孝感市P(2013)01号、03号地块和孝感市G(2013)05号、0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叫价
(万元/亩)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孝感市
P(2013)01号 |
东城区107复线以西 |
4780.0 m2 |
住宅用地 |
不大于2.3 |
不大于22%
高层不大于20% |
不小于30% |
住宅70年 |
590 |
103 |
孝感市P(2013)03号 |
槐荫大道132号 |
4168.4 m2 |
商业、住宅用地 |
不大于5.0 |
不大于35% |
不小于2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730 |
146 |
孝感市G(2013)05号 |
航空南路 |
3921.7 m2 |
商业、住宅用地 |
不大于3.8 |
不大于35% |
不小于2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485 |
105 |
孝感市G(2013)06号 |
广场街城东社区三组 |
534.8 m2 |
住宅用地 |
不大于3.0 |
不大于25% |
不小于25% |
住宅70年 |
65 |
1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从事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为准。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1月12日(工作日)到孝感市文化路60号孝感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1月12日 (工作日)到孝感市文化路60号孝感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2日1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1月1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出让地块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及要求应符合《孝感市城区保障性住房配建试行办法》(孝感政规[2010]3号)和《孝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孝感政规[2012]2号)之规定。所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当期孝感城区同类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11月13日10时在孝感市交通路169号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孝感市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712—2323131
联 系 人:梁女士 谭先生
开户单位:孝感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直支行营业室
帐 号:17-493301040002350
孝感市国土资源局 湖北中盛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