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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栏目>>协会通知
转发《省商务厅关于明确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9-27]  共阅[3422]次 【打印此页】 【返回

全省各拍卖企业:

    近日有人冒充湖北省商务厅领导或工作人员,在外进行不法活动,现将《省商务厅关于明确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商务函[2008]16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拍卖企业提高警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武汉市拍卖行业协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省商务厅关于明确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商务函[2008]16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龙架林区商务主管部门:

    最近,有人采取电话联系方式,冒充省商务厅领导或工作人员,假借各种名义,企图骗取相关单位财物。虽未得逞,但影响极坏。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厅日常工作安排或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培训,将以正式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通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口办理。

    二、我厅从未而且今后也不会授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以电话方式联系办理任何个人事宜。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切实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接到此类的电话、传真后,自行处理,不必上报。我厅不再受理任何类似事件。

    四、对于冒充我厅名义或谎称经我厅同意,从事上述交易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我厅将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迅速传达到所有工作人员、对口企业,并将落实情况于10月28日前报我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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