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编制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报名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 号)相关规
定,并参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引进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现将编制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的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 、 资格要求
此次报名范围为注册地在武汉市,或在武汉市设立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其经营资质、经营范围、
注册资金均应符合最高院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
号)及《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所规定的要求。现已入驻武
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试点的企业自愿申报此次招标的,须重新报名,参加评审。此次报名不包括其他各
类鉴定、评估和拍卖机构。
二 、 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报名事项审核、评分,择优入选。
三 、 报名 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经营范围有拍卖服务资格;
2、在本地具备固定经营场所,相应设备设施齐全,人员规模不少于10人;
3、具备客户服务中心和服务监督平台,对查看现场记录、电话(网络)咨询记录、看样动态信
息能全程留痕,留档备查。
四 、 报名 须提交的 材料
1、 同意并向市法院提交签订好《司法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廉洁规范执业承诺书》(附后);
2、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⑴拍卖类机构报名登记表(样表附后);
⑵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⑶办公场所用房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⑷工商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复印件;
⑸机构执业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编号(列表);
⑹近两年机构业务总量【应与登记表相符,以制表形式填写序号、委托单位、委托项目、(项目
价值)、业务总量】;
⑺近两年从事法院委托业务总量【应与登记表相符,以制表形式填写序号、委托法院、委托项
目、(涉案标的价值)、业务总量】;
上述材料中的第⑷项报名时应提交原件核对,报名登记表应加盖单位印章。如未按公告要求内容
提交报名材料,将不予接收报名材料;
3、机构应具备的各类登记证书如有到期正在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等情况,须有相关行业主
管部门的书面证明。
4、技术标:本次竞标服务方案;
5、商务标:本次竞标服务方案的报价及合同条款。
以上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报名材料内容应客观真实,如未按公告要求内容提交报名材料,将不予接收;如有弄虚作假,将
取消评审资格。
五 、 报名时间 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 年 9 月 16 日至 9 月 18 日 09:00—11:30、15:00—17:00。逾期一律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北门保卫处办公室(江汉区常青三路中级法院审判大厅安检旁)。
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报名,任何形式的网上报名、转交报名资料、委托报
名、电话报名等方式均为无效报名。
六 、 审核
初审名单库确定后,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七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朱 军 027-65686071 管鸿彬 027-65686518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9月4日
附件:1、司法签定、评估、拍卖机构廉洁规范执业承诺书
2、机构报名登记表(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填表说明并按要求填写)
3、网络拍卖辅助机构报名技术标和商务标材料参考标准
填表说明:
1、机构注册地:填写应为工商营业执照的登记地,即武汉市××区, 包括在武汉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此栏同时应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的营 业期限。
2、办公地址:应填写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实际办公地址与工 商营业执照登记不一致的,实际办公地址也应填写。
3、办公场所房屋性质及面积:填写机构办公所用房屋为自有产权或 租赁使用,以及使用房屋的面积。
4、机构经营业务范围: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
5、近两年业务总量:近二年从事业务的总件数和标的总价值(万元)。
6、近两年从事法院委托业务总量:近二年从事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委托业务的总件数和标的总价值(万元)。
7、机构从业总人数:填写本机构所有人员人数。
8、工作用 QQ、微信号码:便于下一步工作中建群交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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