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拍卖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和《拍卖行业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14年度武汉市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2014年12月31日前,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的拍卖企业。
二、核查内容
重点对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或资格的变化以及依法经营情况进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企业证、照取得及变化情况;拍卖企业各位出资人及出资比例情况;项目情况;拍卖企业办公住所及档案管理情况;拍卖师是否存在登记注册单位和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拍卖企业依法纳税情况;拍卖企业每月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报送信息的情况;《拍卖企业拍卖活动报送表》和备案资料报送情况;拍卖企业拍卖经营活动情况;拍卖企业参加商务主管部门和拍卖行业协会组织活动的情况等。
三、核查时间
拍卖企业自查时间为2015年3月9日至3月16日;市商务局核查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至3月25日。
四、核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拍卖企业必须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如实填报有关材料和表格,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行业协会初审:本次核查工作委托武汉市拍卖行业协会组织实施。行业协会根据行业反映和企业上报材料的情况,提出初审意见;
(三)市商务局核查:核查各拍卖企业自查情况后,我局分别提出核查合格、不合格、暂缓核查以及限期整改的意见,报省商务厅。对不具备条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限期整改或暂停拍卖经营资格;
(四)集中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集中核查地点在市拍卖协会办公室。
五、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市2014年度拍卖企业基本情况表;
2、武汉市2014年度拍卖企业年度报表;
以上表格从市商务局网站→行政审批处→表格下载栏下载,也可从市拍卖协会网站www.wuhanaa.cn/download.asp下载。
3、拍卖经营资格证书副本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如有拍卖经营资格证书到期换证的企业,需提交企业到期换证申请,并将拍卖经营资格证书正副本一并提交。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统一报送到市拍卖行业协会办公室。
各拍卖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好核查准备工作。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查。
附件1:武汉市2014年度拍卖企业基本情况表 2:武汉市拍卖企业年度报表
武汉市商务局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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