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企业经营资格初审办事指南
事项内容:拍卖企业(或拍卖企业分公司)的设立、变更和年检
法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一章第五条; (二)《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2004]24号令)第一章第四条,第二章第十三条; (三)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实施<拍卖管理办法>的意见》的通 知(其中:第二条 规范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 (四)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拍卖企业经营资格监督核查办法》的通知
初审条件:(一)设立拍卖企业 1、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三名以上取得拍卖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卖师;并有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5、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排名业务规则; 6、符合省商务厅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划要求。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省内拍卖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相同;已被有关部门注销资格或吊销证照的企业名称,其他新申报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在两年之内不得使用。 2、拍卖企业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50平方米;员工不得少于10人,其中:至少1名拍卖师,3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人员,并有2-3名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如:房地产评估、二手车鉴定评估、资产评估、产权经纪等)专职或兼职人员;符合当地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有关规定。 (二)设立拍卖企业分公司 1、符合当地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有关规定; 2、分公司员工不得少于6人。其中:至少1名专职拍卖师(需注册到分公司),1-2名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如:房地产评估、二手车鉴定评估、资产评估、产权经纪等)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3、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 4、依法纳税、无欠税记录。
申请材料:(一)设立拍卖企业 1、申请书;2、全体投资人署名的拟设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复印件),股东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3、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拟任法定代表人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4、拍卖师与拟设企业股东签署的聘用协议复印件(聘用时间不得少于两年)、《拍卖师变更注册单位审批表》(原件3份,只需调出单位签署“同意调出”的意见并盖章)及《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5、企业员工与拟设企业股东签署的聘用协议复印件(聘用时间不得少于2年),拍卖业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技术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6、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期不少于两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和股东注册资本银行进账单、询证函(复印件,需核对原件);8、员工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学历、职称、拟任职务、拍卖业从业资格证及相关资质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 (二)设立拍卖企业分公司 1、申请书;2、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3、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期不少于两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4、拟任分公司负责人、拍卖师及从业人员、员工花名册等资料的要求同上述第四条的有关规定。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 (三)变更 拍卖企业及分公司变更名称、股权、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及住所的,应当在股东会议召开后15天内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及省商务厅统一监制的湖北省拍卖企业变更事项审批表(原件8份);2、企业股东会决议(原件);3、公司章程修正案;4、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除上述材料外,企业变更名称的,还需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变更住所的,还需提供新的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期不少于两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变更注册资本的,还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变更股权的,还需提供股份转让协议和新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还需提供新人法定代表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 (四)年检 1、年度核查报告书;2、《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3、《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拍卖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拍卖师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经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7、营业纳税证明。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
申请表格:拍卖企业设立、变更或年检需相应填写《湖北省拍卖企业变更事项审批表》、《拍卖师变更注册单位审批表》、《湖北省排名从业人员变更注册单位备案登记表》、《湖北省拍卖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核查报告书》、《变更申请书》、《股东个人简历》、《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章程修正案》等表格(见附表),以上表格可在武汉市商务局信息网(http://www.whsswj.gov.cn)上免费下载。
办理流程:申请→市商务局窗口受理→市商务局初审转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批准设立、变更或年检合格 (注:新设立或变更办公住所的拍卖企业,需组织2名以上人员实地查验)
承诺时限:新设立需10个工作日,变更需5个工作日,年检时间为每年1月10日至2月20日。
颁发证件名称及有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为10年。
法律效力: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资格证书》的企业可在武汉依法从事拍卖经营活动
收费事项:无
收费依据:无
办公地址:汉口黎黄陂路27-29号 武汉市商务局3号楼2楼3204室市场秩序管理处
联系人:孙秋如
联系电话:027-82796613
投诉电话:027-82796679
邮政编码:320017
乘车路线:乘559、581、598、608、707、711、801路到黎黄陂路站下即到; 乘30、68、212、402、502、523、527、579、601、603、606、708、721路到兰陵路站下; 乘1、7、24、38、301、520、526、548、588、727、电2、电7路到中山大道大智路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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