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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拍卖企业星级评定办法(讨论稿)
发布日期:[2007-3-21]  共阅[2878]次 【打印此页】 【返回

武汉市拍卖企业星级评定办法
(讨论稿)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促进拍卖企业规范经营,提高拍卖企业服务水平,增强拍卖业在社会上的信誉度,武汉市拍卖行业协会针对市拍协会员单位开展武汉市拍卖企业星级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原则
1、凡武汉市拍卖行业协会会员均可自愿参加
2、资料评审与现场核查结合
3、公示测评
4、评审委员会审核

二、星级标准分类
武汉市拍卖企业星级评定分为三个等级:武汉市一级拍卖(★★★)企业、武汉市二级拍卖(★★)企业、武汉市三级拍卖(★)企业。拍卖企业星级评定结果自评定年度下一年度起在本市两年内有效。

三、参评拍卖企业条件的规定
1、凡经武汉市拍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具备《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企业星级条件,按照国家法定程序注册登记,依法经营二年以上,并为武汉市拍卖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拍卖企业均可报名参加评定。同一评定年度已获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企业星级标准的,可申请免评套入我市相当的拍卖企业星级标准。
2、关于企业分支机构和企业合并、分设企业参评的规定。参评企业有分支机构(只有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其有关数据指标可合并申报。合并申报的拍卖企业由评委会决定是否要现场核查。需经现场核查的,拍卖企业本身及分支机构的所有申报资料的原始档案在现场核查时应同时提交核查。
拍卖企业又投资于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拍卖企业,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拍卖企业的经营业绩不能合并到原投资企业,只能按独立企业申报参评。
有两个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拍卖企业合并重组的,合并后的企业参评,应提供合并重组的相关文件材料。其成立时间可按其中最早的一个为准,申报资料中的相关数据指标可合并计算,所有申报资料须经现场核查。
从一个拍卖企业分设出来的新企业,成立时间以工商局核发执照的时间为准,各项数据指标从成立后开始计算。若是由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改变成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的拍卖企业,应提供相关的文件材料,各项数据指标能分开计算的,可上报作为参考,所有申报资料须经现场核查,但原总公司的申报材料应提出相应部分。

四、申报各级星级拍卖企业条件的规定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具备星级参评资格:
(1)主体资格不符合《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
(2)成立时间未满2年的拍卖企业
(3)参评时间内有一年拍卖成交额为零或连续两年不盈利的
(4)没有注册于本企业的拍卖师,或已获拍卖从业资格证的员工人数少于___名(含拍卖师)
(5)最近两年有严重违法违纪记录,并受到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处罚,且情节严重的
(6)申报材料有虚假成分的,经评委会提出拒不纠正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具备武汉市二级拍卖(★★)企业星级参评资格
(1)成立时间未满2年的拍卖企业
(2)参评时间内一年拍卖成交额少于___________万元或有一年不盈利的
(3)评定时间末国家注册拍卖师少于___名或已获拍卖从业员工人数少于___名的(含拍卖师)
(4)最近两年有严重违法违纪记录,并受到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处罚,且情节严重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具备武汉市一级拍卖(★★★)企业星级参评资格
(1)成立时间未满2年的拍卖企业
(2)参评时间内一年拍卖成交额少于___________万元或有一年不盈利的
(3)评定时间末国家注册拍卖师少于___名或已获拍卖从业员工人数少于___名的(含拍卖师)
(4)最近两年有严重违法违纪记录,并受到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处罚,且情节严重的

五、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拍卖企业主体合法性、规范性;企业设立年限;经营规模与实力(注册资本、成交额、经营效益、发展潜力);经营场所条件;是否为政府制定公物拍卖机构、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入册机构;拍卖师及拍卖从业人员数;企业信息化水平;企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及诚信度等情况。

六、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七、申报企业应提交的材料(见附件二)

八、评定工作程序
1、企业申报:按市拍协文件通知时限要求,由企业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报送市拍卖行业协会(超过规定时限不再受理)
2、评分、初审。由星级评定委员会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和会计师事务所核查结果进行核实评分,依据参评企业的所得分值,确定初评结果。
3、公示、现场核查:将初评结果在会刊及网站上公示,对公示过程中大家反映意见较多的参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4、复评再公示:根据初评公示后大家反映的意见及现场核查的情况由星级评定委员会进行复评后再公示,并征求市拍卖行政主管、工商等有关部门意见。
5、结果公告:在评分、核查、公示及征求拍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星级评定最终结果。对参评企业星级定级结果予以公布并颁发证书和牌匾。

九、星级评定工作在市拍卖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进行,下设评委会。评委会的人员组成及其职责:会长蒋岚任评委会主任并组织业内专家等有关人士组成武汉市拍卖企业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拍卖企业星级评定的评审工作。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上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和评审的日常工作。

附件一、二请于协会网站下载
附件一:《武汉市拍卖企业星级评定评分标准》
附件二:《武汉市拍卖企业2006年星级评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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